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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全国的房价还是涨声一片,那位预言房价若不降50%就要在长安街上裸奔的专家早已把他说过的话吃得一干二净。有些城市已经**了“国五条”的细则,或严厉执行20%的个税,或定了些附加条件。据说某个地方的人为了应对地方的“国五条”细则,都在抢着离婚,把当地的民政局快挤爆了。网上有个经典例子:某地的交易双方为了逃避20%的个税,想出来一个办法,先让卖家夫妻和买家夫妻都离婚。然后卖家的男人和买家的女人结婚,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买家女人的名字。之后卖家男人和买家女人离婚,房子归买家女人所有。最后卖家男人和买家女人各自找到自己的原配,重新结婚,交易完成。通过这种方式,顺利过户,省掉了10来万的个税,前前后后,只需要花结婚离婚的费用即可。这一案例令人拍案叫绝,堪称完美,只是风险系数也比较高,万一自己和配偶离婚后,配偶心怀鬼胎,岂不是落个人房两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虽然这种过户方式存在风险,但是一时之间,神州大地用假离婚避税者还是数不胜数。房东和周建墉那边迟迟没消息,我和贾芳终日坐卧不宁。我和贾芳提了下商业贷款的事,贾芳断然拒绝:“不准!我们有交公积金干吗不用,去弄什么商业贷款!”

    我说:“姓周的说商业贷款办起来比较顺利,公积金比较麻烦。”

    贾芳白了我一眼,说:“他说的话你也能信?”

    我说:“我当然不信,但是现在3月都过了一半了,眼看就要4月了,万一到时候事情还没办完,厦门的‘国五条’细则下来了怎么办?”

    贾芳也毫无办法,一副烦躁不安的样子,问我:“如果要交20%的税,我们能不能让房东交?”

    我说:“房东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答应?买家交税已经是潜规则了,出了什么税不是落到买家头上?”

    贾芳不住唉声叹气,叹了半天气,又开始怀疑起我们两个关系的合理性:“我们在一起是不是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你如果不是遇到我,也不会有买房的事情,也不会遇到这么多问题,也不会活得这么累。”

    我说:“你这叫什么屁话,我一直在厦门工作,就算不遇到你,迟早也是要买房子的,迟早也会面临这种问题。谁家的日子是一帆风顺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各人都有各人的难处。”

    贾芳说:“我怎么就看到我们这么艰难呢,看别人都很幸福。”

    我说:“你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看的自己的生活,当然觉得艰难,别人背后的艰难兴许要多得多,只不过人家都咬牙挺过去了。”

    叹气归叹气,抱怨归抱怨,不过最后还是要直面问题的,贾芳最后列出来两点要求:1、贷款必须是公积金贷款,不能是商业贷款,因为用公积金贷款已经够吃力了,商业贷款更难以承受。姓周的虽然说商业贷款可以加快速度,能够赶在厦门“国五条”细则出来钱过户,但是他的话已经不能相信,别到时候换成商业贷款也没避开20%的税,那就不好办了;2、20%的税一定不能交,这个税太重了,如果再交这个税,那以后身上的负担会更重,生活更加艰难,甚至会被压垮,家破人亡。

    我对贾芳的两点要求也表示赞同,第二天我盘算着给周建墉打电话问他房东那边进度怎么样的时候,他给我打来了电话。周建墉开口就问我:“你手上有多少钱?”

    我不知道他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图,鉴于一直以来对这个人没好感,我谎报了个数字:“二十万左右吧。”

    周建墉说:“大哥,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才这点钱,还没把钱准备好?”我没说话,周建墉继续说,“二十万也行,我让房东再去凑,这样吧,你先把二十万钱打给房东,让他去解压。”

    我大惊,赶忙问:“不是说好的,房东自己解压吗?怎么要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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