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二章 这不是轩熙公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十二章 这不是轩熙公主 (第2/2页)

”好像就是这位太医一直再给薛长宁治伤。

    太医头上已经显出银丝,回道:“薛公子的伤卧床休养数日就能好,只是旧疾不是那么好医的。”

    看着一盘炸的金黄的鱼干,肖苏苏没了吃它的兴趣,随意问道:“什么旧疾?”

    “五脏六腑都有问题!”太医说着摇头,背着医药箱离开。

    薛长宁和她每次见面都在受伤,肖苏苏很怀疑以他的身体,可以撑到造反吗?

    吩咐身边兰月:“你去太医院拿些药材,我们去趟薛府!”

    ……

    来到薛府,薛长宁一身白衣在躺椅上看书,身上随意盖着小毯子,发丝随意绑起,一副慵懒的贵公子晒太阳图。

    听见脚步声,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又重新将目光放在书本上。

    肖苏苏也不好打扰别人学习。

    只好随手在薛长宁身侧随意拿起一本书来读。

    看书名,是游记一类的书。

    随意翻看几页,上面都是各地的风俗人文。

    不光有大周国的,还有周边国家的一些风俗地貌。

    肖苏苏翻看着,几行字让她定住目光。

    这是关于赵国的风俗和民间趣事。

    上面的故事是一个男子为了吃饱饭去军中当兵,可在军中他还是吃不了饱饭,后来只能去当劫匪。

    故事下面还写了时间,是一年前记录的。

    薛长宁的声音响起:“公主什么时候喜欢看书了?”

    肖苏苏回过神来,随意答道:“只是看故事!”

    “写这本书的作者周游列国,这更像是他所见所闻的日记。”薛长宁说着,咳嗽一声。

    他身边小厮命人摆上桌子,端来饭菜。

    “公主如果不嫌弃粗茶淡饭,可以一起用膳!”薛长宁邀请道。

    与其说是邀请她一起用膳,不如说是客气一番。

    肖苏苏看到端上来的有蜜饯,桂花糕飘出香甜的气息,还有那最喜欢的炖肉。

    口水不知觉的流下来。

    早上因为一根鱼刺卡住,没有吃饱。

    她咽下口水,矜持的点头:“既然长宁邀请,我也不好抚了你的美意。”

    等薛长宁先是夹了一口青菜,肖苏苏伸出筷子,加住桂花糕塞入口中。

    入口即化,甜味总是能让人愉悦。

    薛长宁放下筷子。

    肖苏苏见此,疑惑的看向他。

    薛长宁道:“最近没什么胃口!”

    肖苏苏这才发现他眼下乌青,似乎是没睡好,精神恹恹的。

    为了别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吃不下饭,而她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吃,在心情好点时候也喜欢吃。

    前者是在用美食安慰自己,后者是用美食庆祝。

    肖苏苏捏捏自己的脸颊,好像长胖的了。

    看看手中的筷子,怎么也舍不得放下,美食在前,还是吃饱了再减肥也不迟。

    只是桂花糕一盘只有五块,还很小。

    薛长宁夹去一块,就剩四块,她还没怎么吃盘子就空了。

    忽然,盘子上多出一块桂花糕。

    “只剩一块了!”

    肖苏苏没想到薛长宁会把自己的夹给她。

    这人不是一向都厌恶自己吗?

    嘴上说道:“这…怎么好意思!”手上的动作则是不停,将桂花糕夹入口中行云流水,一点也不含糊。

    饭菜撤下。

    薛长宁让人端来山楂汤。

    喝过汤后,肖苏苏觉得食物真的有治愈心情的功能,本来为和亲一事发愁,现在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很可爱。

    甚至就连薛长宁对她的态度都温和许多,并不是以往客气的温和,而是亲近。

    两人沐浴在初春的晨光下,肖苏苏一双清澈的桃花眼打量着薛长宁的院子,嘴角粘着桂花糕屑。

    微风吹动她额前碎发,露出桃花瓣的花钿。

    微歇的晨光照在她白透的脸上,似是一直精灵来到凡尘。

    薛长宁转过眼睛,看向手里茶杯。

    仆人在院子里修剪花草,将冬日冻坏的花用新苗补上。

    肖苏苏吃饱了无聊,也跑过去想和他们一起种植。

    “这是什么花?”她回头问道。

    仆人回道:“这个是小雏菊,去年冬日冻坏了些,现在把这些都补上。”

    现在只是一根根光秃的枝干,看不出什么。

    肖苏苏拿起一把幼苗,学着仆人的样子,将幼苗放入挖好的坑中,再填上土,从旁边的水桶中舀一勺水浇上。

    “咳咳!咳!”

    听见咳嗽声,肖苏苏回头,薛长宁也正在看向这边。

    她冲他笑着指向那些自己栽好的幼苗。

    咱可不白吃你的桂花糕。

    薛长宁目光深邃,看向阳光下手上沾满泥土的轩熙公主。

    他可以肯定,这不是轩熙公主。

    因为那位公主在采摘花朵的时候,都是用帕子先将花枝包住,生怕弄脏自己的手。

    轩熙公主不会像面前之人一样,吃桂花糕时像个小松鼠,脸颊一鼓一鼓的。

    面前这个小公主,似乎更讨人喜欢些。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