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签书有感 (第2/2页)
存?那书又不是你送的,而是人家花钱买的。人家买了就是人家的,想扔就扔,想存就存,何须你告诉人家存不存?或者仅签上自己的名字就算了?那上边已经印上你的名字了,何必再签一遍?你又不是书法家。而且不管卖得如何,你在那里专事为人家买来的书上签字,总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冷清了,你尴尬;火爆了,你过意不去,你觉得自己的书没有那么好,不值得这么火爆。因此上,此前有过几次被邀请签名售书的机会,我都拒绝了。
这次签“双桨文丛”我没拒绝。原因是,丛书中的几位外地作家诸如韩少功、李锐、李洁非他们都来签了,我跟在后面只是陪签;火爆火大伙,冷清也不光冷清我一个,都不至于太尴尬。这一签,哎,还是有点小感受:一是能受到一点小鼓舞,有些读者是拿了他先前买的我的书来签的,他向你表达一个普通读者的敬重与喜爱,你觉得还真有人喜欢你的东西,能增强一点继续创作的信心。二是能增强一点责任感。那天在泉城路书店售书的时候,遇到一个叫孙越的九岁的小女孩,由妈妈领着来买书,她让我们在她的书上签上名字,还要写一句话,我就很感动。无论如何,让孩子买作家的书还是比让孩子当追星族有远见一些,遂签上了一句话:一个可爱的小读者。这就给我一个启示:此后下笔行文要多为孩子们想一想,不能污染了他们的心灵;不让自己孩子看的书,也别让人家的孩子看;大人能看、孩子们也能看的书一般都是纯洁的,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三是能增强一点群众观念、民间意识,你不能故作高雅,让人家看不懂。买我的书的人,不同层次的都有,但文学圈子之外的读者居多。文学到底还是写给不搞文学的人看的。
几个地方走下来,发现严肃文学还是有市场,并不冷清。这说明严肃文学读者的队伍在不断扩大,品位在不断提高。一些消遣性、泡沫性的东西,比方港台的一些言情作品,它可能在包装和炒作的情况下火一下子,但火了也就火了,人们看完了还是会扔,至少不会摆在自家的书架上。严肃文学不是时令性的、一次性的东西。它可能不会畅销,但会常销;可能不会火爆,但会常存。待到年底人们处理废旧书刊的时候,最终留下来的还是它们,它是摆到书架上永远不会让主人脸红的。
还有一点小感受是,字签得多了,顺手了,容易上瘾,刚从书店出来的那一阵儿甚至见着书就想签,不是自己的书也想签。就跟卓别林拧螺丝一样,看见螺丝就想拧,见了纽扣也追在人家的屁股后边拧,很好玩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