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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选举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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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章 选举风波 (第1/2页)

郑书记调走后,原先想进城的顾乡长愿望落了空,因为根据惯例一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不会同时调动,要有一位熟悉当地情况的领导留任,才能保证工作不脱节,因此顾沾边被就地提拔为吾司乡党委书记,组织上又从机关里提拔了一位叫廖宝杯的来吾司乡任乡长,而人大主席的位置却一直空缺着。

    丁示田作为一名人大秘书,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倒没什么业务。在一年或一届的时间里,或许人大主席团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人大主席会请示党委书记在一年或一届的时间里,组织部分的县、乡代表对乡(镇)的某些重点工程和项目进行1——2次的视察活动,开个座谈会,吃餐饭;要么听取几个七所八站的负责人汇报一下工作。

    至于“每年开展、督促、进行多少次普法教育,有多少人次参加、接待和处理多少群众的来信来访”纯属报告中的填空项目,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填就怎么填,要填多少就填多少。数字的大小、水分的多少和人大秘书没有关系,和在任的人大主席有关系。

    有的主席喜欢假、大、空,纯属子虚乌有的事情他也敢写进报告,并且还敢向在座听报告的代表报告。丁示田别说在主席向他授意写这些数字时脸红,在会上听到主席念出由自己填写的这些数字时更脸红。

    原先,“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就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分不清是党委领导着人大和政府,还是人大领导着政府抑或是政府领导着人大。这团乱麻别说群众搞不清,连很多的干部都搞不清。

    现在虽然厘清了是“人大在党委的领导下监督政府工作”。可是话虽这么说,经济权都掌握在政府手里。人大搞个什么活动,人大主席的几张**,甚至吃餐饭,人大主席还必须“请示”、恳求、甚至看乡(镇)长的脸色,这到底谁领导谁?谁监督谁?

    所以人大实际上还只是一个摆设,一具空壳,甚至只是一个……事实上,人大几乎未监督过政府的什么工作,否则就没有那么多的豆腐渣工程。如果说有的话,就是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上写到“监督了政府的什么什么工作”。如此而已。

    再说人大代表的选举,虽然是从最基层的村民中直接选举产生的。但人数上,结构上,比例上都是县里安排、分配好的。县里根据国家《选举法》的规定,再结合全县的人口总数,按照比例定下多少个代表后,将这块蛋糕分配给各个乡镇、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去进一步细化。

    就拿吾司乡这个一万多点的小乡镇来说,县代表的名额就5名,党委书记和乡人大主席必须是县代表,占去了2个名额;剩下3个名额分配到全乡10个自治村(以前叫行政村,是不规范的称呼),3个大小村合并成一个选区,每个选区只有1个名额,这个名额一般是给大村的村书记或者村主任。

    这样,村主干又占去2个名额,只剩1个名额是给村民的,按照男女比例,这个名额应该是位女代表。

    由于僧多粥少,再加之村有大小和大村又有大房族、小房族之分,所以“县人大代表”这样的名额永远落不到小村手里,永远与他们无缘,即使你是个村主干。虽然是凭选票多寡,但你小村的票数永远无法超越大村。

    再说当选的人大代表。虽然“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可是当选的代表就是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村主干。代表团团长也是党委书记担任。无论是乡(镇)级的人大代表参与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还是县级人大代表参与选举县长、副县长。既然是代表,就代表着有很高的素质,有很高的觉悟的,是要讲党性、讲纪律、讲政治的。

    不论是乡级或县级召开人代会,程序基本大同小异。人代会召开的第一个议程,首先是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团长)和党员代表会议。为的是摸清每个代表的思想是否“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排除、掌握外界与县委的意图相违背,影响和谐选举的杂音和干扰。县领导要求每位团长要用党性保证自己所带的团始终和县委的意图保持同一种声音,同一个步伐甚至同一个想法。绝对不允许有背离领导意图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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