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岗位交流 (第1/2页)
2002年起,县里出台了一项针对副科以下干部进行轮岗的政策。即凡是未满50周岁而又在一个乡镇或一单位呆满6周年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和乡镇中七所八站事业编制的干部,必须进行单位与单位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的轮岗。
丁示田等一般的公务员们都认为这下可应了“皇帝轮流当,明年到我家”这句话了。以为他们这些在乡下干了一辈子的干部们也有出头之日了,虽然失去了提拔当领导的机会,总算可以脱离乡镇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到城里享福了。
让那些养尊处优,享尽荣华富贵的机关干部们也来乡下体验一下当乡镇干部的无奈和酸甜苦辣。可事实上并非这样轮流,而是城里的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轮岗,乡镇与乡镇之间进行交流。
这样的安排表面上看有点换汤不换药,认真地看待还是有一定的利益区别的。因为城里的单位虽然都在县城里,上班的条件没什么区别,可是待遇福利却有天壤之别。
有的单位是富得流油,一年中是想尽花样给干部职工发各种福利,现金发多了怕引起外界的羡慕忌妒恨,就发各类实物。小的从食用油、调味品、餐巾纸甚至到卫生巾等家庭所需的各种生活用品;大的到冰箱、彩电、摩托车,需要什么发什么。反正家中的必需品全由单位买单。工资可以基本不用。
另外一类是属于“清水衙门”的单位,除了工资外其它基本没什么额外的福利,即使节日补贴,最多也只领个50元、100元。有它不多,无它不少,基本不会成为家庭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
这种单位的干部们要是有幸被调整到那种好的单位里面去,无疑是把一只原先看大门的老鼠调去看粮仓,美得梦中都会笑出声。
而乡镇之间是这样交流的,原在一类乡镇工作的人进入二类或三类乡镇工作;原在二类乡镇工作的人可以进入一类或三类乡镇工作;原在三类乡镇工作的人可以进入二类或一类乡镇。
所谓的一类、二类、三类乡镇是这样定义的:一类乡镇是指距离县城最近,经济收入又高的,一般都已从“乡”升级为“镇”;二类乡镇是指距离县城较远一些,经济收入高或较高,工作环境好的乡镇,一般也都由“乡”改为“镇”;三类乡镇就是剩余的那些交通不便,偏远或地处海拔800米以上,经济落后,工作条件差,福利待遇又低的“乡”,在短期内或永远都不能成为“镇”的贫困山区。
一听说要实行这样的交流制度,全县被列入交流名单的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们喜怒哀乐的心情全部写在脸上。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原先在差的单位,差的乡镇呆了十几年或半辈子的,有的是一出来工作就呆到都快到退休年龄了,又没有提拔的机会,以为这辈子要在此老死,当祖宗了,听到这个消息出台那真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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