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不办不行了 (第1/2页)
文物局的办公室里,鲁局长正埋头翻着一摞刚送来的补充材料。才看完第一段,手就悬住了。
“余潮东,男,旅美华侨,旧金山致公基金会主席……其父余墨卿,民国三十六年至三十八年任宁海大学校董陈琰青先生的助理,参与过七十七号出版社进步刊物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鲁局长又往后翻了一页——好家伙,余潮东本人签字的证人陈述函,后头还夹着护照复印件、以及侨办的接待证明。
他眉头直接拧成了麻花。
说实话,当初他抛出“需要核心亲历者的人证支持”这个条件,纯粹就是临时想的,随便找个由头卡一卡韩学涛。
他在文保口子混了快二十年,太清楚这类历史建筑申报材料的死穴了——你把沿革写得再天花乱坠也没用,关键是人没了啊。民国三十几年的事儿,你上哪儿找个活到现在的见证人去?
他原本指望着这个条件能拖住韩学涛,少说耗他个四五个月,最好让对方直接打退堂鼓。结果呢?这才几天功夫,人证材料就码得整整齐齐搁他桌上了?
鲁局长的第一反应就是:有鬼!
这年头什么证明不能造假?
他可没少见这种花活儿。
他捏起那份证人陈述函,凑到鼻子底下细看,正准备逐字逐句挑毛病,余光却瞟到下一张纸的抬头——“宁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证明函”。
他抽出来一瞅,内容清楚明白——
兹证明余潮东先生系北美爱国华侨,其父余墨卿先生为本市历史建筑七十七号楼(原宁海大学出版社旧址)的亲历者及重要历史见证人。余潮东先生目前正在宁海市进行文化考察与侨资项目洽谈,情况属实。
底下盖着侨办的大红公章,日期就是昨天。
鲁局长直接愣住了。
这小子……连侨办都给搬出来了?
他把那张证明函翻过来掉过去看了好几遍,公章货真价实,日期也没毛病。他心里那股“有猫腻”的念头,像退潮一样一点点落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愕然。
他正愣着神呢,手指翻到下一页的时候,突然触到一张硬挺的纸,从订书针底下滑出来半截。他拈出来一看,呼吸都停了一拍。
红色横线信笺,上头就一行字,是分管经济的樊市长的亲笔批示:
“以经济繁荣文化,以文化促进发展——樊云安。”
他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什么意思,还用得着人翻译吗?
盯着桌上那沓材料发了半天呆,鲁局长的脸皱得跟朵苦菊似的。
这会儿他真是两头堵。
一边是分管公安治安、市域治理的孙市长。一边是分管全面经济工作的樊市长!
按理说他该听樊市长的。
可孙市长那关,他拿什么过?
那位的脾气系统里谁不知道——强势、硬气、谁敢驳他面子他记你一辈子。樊市长,人倒是温和多了,可再温和那也是常务副市长啊,分量搁在那儿呢!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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